2022年5月16日下午,永利yylcc李麒教授以“大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为主题于求是楼开设学术讲座。本次讲座吸引了大量师生前来学习,现场学术氛围浓厚,发人深思。
讲座正式开始前,李麒教授以“陌生人电话联系去领奖品”为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此号码本身有着怎样的性质?此号码是物权法上的物亦或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上的信息?会否涉及民法上的隐私权保障?会否涉及数据法上的数据保护?……并以此引出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数据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三者之间的关系而展开。
随后,李麒教授对大数据的意义进行了分类与阐述。大数据的意义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定义型、特微型与权利型。其中定义型主要是对大数据的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具体的阐释;特征型又可以细分出四个特点定义,分别是数量巨大、速度快、种类繁多与价值巨大;权利型则强调数据民事权利作为一种新型民事权利,具有财产权、人格权和国家主权的特征,且数据权利主体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权利客体是数据。
李麒教授指出,数据和信息的关系就是载体和内容的关系,所有的数据都是信息,但并非所有的信息都是数据,只有有价值的信息才会成为数据。他提到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基本结构,分别为《数据保护条例》的适用对象、信息控制者充分提供信息的义务与信息控制者的内部流程必须符合《数据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同时也强调IT安全性是个人信息保障的前提以及要赋予个人更多的当事人权利。
讲座的最后,李麒教授围绕个人信息的定义与法律性质、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的关系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类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解说,并通过微信读书案、查博士侵权案以及人脸识别第一案等案例对讲座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分析与总结。
此次讲座李麒教授通过专业简明的讲述方式,以案例分析循序渐进,使同学们更加清晰地理解大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及其发展的重要性。(撰稿/凌纹慧 初审/徐嘉 终审/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