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使行政权受到约束和监督。自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为了让同学们对此内容有更深入的了解,5月31日下午,黄文洁教授开展“依法行政——从理论到实践”的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黄文洁教授首先向同学们解释了什么是行政、行政权及行政的具体范畴。黄教授指出,《行政诉讼法》最大的特点——民告官,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就行政主体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法开创了我国行政法治的局面,但是从实践层面来看,民告官的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胜诉率越来越高,而百姓对公权力不信任及信访不信法现象突出。
要使民众信任政府,信仰法律还要经历漫长的道路。依法行政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真正实现依法行政,就要遵循依法行政的五个原则。黄教授对法律保留、法律优先、合理性、信赖保护和正当程序这五个原则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法律保留,即只有法律明确规定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孙志刚案、交警要求闯红灯者义务协勤等都是未遵守法律保留原则的具体体现;法律优先,指当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同一事项作出规定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黄教授以杭州某检测有限公司与省气象局行政许可证一案为例进行说明。该案中浙江省的规范性文件、国际气象部门的规章与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应遵循法律优先原则正确适用相关规定;关于如何理解合理性原则,则首先要了解行政行为划分为裁量行为和羁束行为,现实中羁束行为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裁量行为,规范行政主体的行政裁量行为的根本方法就是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比例原则,换言之,行政行为要符合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的要求,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至于信赖保护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在具体行政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由于时间关系,这次讲座仅简略提及,留待下次详解。
短短的的九十分钟,黄文洁老师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简单的解析,也为同学们探索行政法提供了新的方向。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这些问题在短时间内并不会完全解决。要回答如何让理论落于实践这一终极问题,还需要同学们在深入学习行政法后寻求解决方法。(撰稿/文恒汐 初审/杨依霖、梁趣玲 复审/黄文洁 终审/陈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