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教授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3年担任民法学博士生导师。1999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1年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经理。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2014年,梁慧星先生受聘永利yylcc教授并担任永利集团名誉经理。
著作与成果:
梁慧星教授著有《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第四版)》、《读法条、学民法》等76部法律专著。主编《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2014年创新工程重大科研成果奖”。